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野生动物栖息地每5年普查一次
首页> 旅游频道> 曝光台 > 正文

野生动物栖息地每5年普查一次

来源:北京日报2020-06-03 10:56

调查问题加载中,请稍候。
若长时间无响应,请刷新本页面

  原标题:野生动物栖息地每5年普查一次

  昨天上午,在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鸳鸯、红隼、夜鹭、雀鹰等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放归自然。 本报记者王海欣摄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昨天起正式实施。按照《条例》规定,本市将每5年组织一次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普查。

  昨天上午,市园林绿化局在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举办《条例》正式实施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经过救护康复的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只鸳鸯、4只红隼、2只夜鹭和1只雀鹰,被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放归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从根本上就是要保护它们赖以生存的栖息地。”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处长张志明表示。《条例》首次明确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责任。全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将会同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编制全市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划。规划将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接,让野生动物有机融入首都城市建设发展,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动实践。

  《条例》还规定,相关部门要编制本市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并且要每5年组织一次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普查。

  据了解,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5类自然保护地79处,总面积约36.7万公顷,约占北京国土面积的22%,初步形成了布局科学、层次结构合理的自然保护网络体系,使本市90%以上国家和地方重点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为减少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条例》规定,要为野生动物建立生态岛或者保育区,制止追逐、惊扰、随意投食、引诱拍摄、制造高分贝噪声、闪烁射灯等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哪怕是芦苇收割、植被修剪等生产活动,也要避免影响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记者王海燕)

[ 责编:陶媛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重庆永川:积极推进灾后恢复

  • 扩围提质,你的城市“体检”了吗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5月18日-5月24日光明图片一周见报作品精选
2026-05-26 15:19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老洲镇一处水稻育秧基地,农民抢抓农时进行秧苗管护,做好移栽前的准备工作,为水稻丰产增收夯实基础。
2026-05-26 11:02
重庆市垫江县依托城市更新,高标准建设三合湖湿地公园,融合文化与便民功能,完善城市休闲配套,切实惠及民生。
2026-05-26 13:32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翁根毛都沙湖湿地风光秀丽,沙水相依、草木繁茂,骆驼漫步其间,呈现出独具特色的塞上生态景观。
2026-05-26 13:19
贵州省从江县岜沙苗寨开展多项民俗展演,特色非遗活动吸引游客体验,依托民族文化推动文旅融合,传承民俗的同时带动群众增收。
2026-05-26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