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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是乡村旅游的一种类型,以景区旅游带动乡村旅游是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的有效方式,具有样板效应。
打造和升级一批景区,巩固景区的核心作用。如今,景区早已不限于传统封闭景区的概念,如国家A级景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各种类型的旅游目的地都可以称之为景区。景区是人、财、物等的有效载体。因此,推进景区基本建设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关键前提,就是做好景区的建设和发展,打造和升级一批景区。景区需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发展路径,从根本上提高景区的精品档次,巩固和强化景区作用的保障,建立旅游目的地乡村对外的更加开放性的联系。
实现“联动、互动、律动”,强化景区建设对乡村旅游的带动作用。必须要通过提高景区在市场、可进入性等方面的带动性,来充分发挥景区的“带”动作用。一方面,景区带动型乡村旅游围绕景区发展起来,实现乡村旅游与毗邻的景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特别是要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坚持从景区的资源出发,开发互补型旅游产品,增加游客旅游经历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将景区和贫困村打包宣传,形成有效联动,共享贫困村与景区客源市场,借景区的名气来带动贫困村的人气。
景村融合一体化发展,构建乡村旅游发展体系。建设“旅游环境+村庄设施”共存的新型旅游社区,是在景区的带动效应下,实现村庄到乡村旅游目的地的转变的根本途径。建设“景村一体化”的新型农村社区,首先要通过营造旅游主题风貌、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居住休闲聚落、建设乡村客栈体系等措施,重塑村庄“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其次,要不断完善旅游目的地体系,实现村庄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合理开发、充分利用。要注意的是,景村一体化是一个复合、完整的发展路径,不是对一个村的孤立重建,也不是对单一产业的发展。而是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将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形成旅游业和多种相关周边产业一体、景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格局,扶持发展一组一品、一户一特色。(白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