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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缓解导游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这一重要问题,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体系,优化就业环境,加强权益保障,提升专业能力,增进职业认同,加强价值引领,为建设高标准旅游市场体系、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人才支撑。
导游处于旅游生产一线和旅游服务的最前端,为游客旅游消费提供全过程服务。在游客面前,他们代表的是旅游企业和旅游行业形象;在国际旅游市场上,他们代表的是中国旅游形象。可以说,没有导游就没有团队旅游,没有团队旅游就没有现代旅游业。但同时,在整个旅游职业体系中,从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到被旅行社企业聘用,再到日常带团业务分配和获得薪酬,导游始终处于“被挑选”“被分配”的弱势地位。笔者认为,需要从源头入手,从顶层设计开始形成系统化促进导游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在制度层面上推进导游执业改革,从源头上解决导游人员的职业认同和社会地位问题。我国旅游产业发展迅速,对导游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由于旅游市场具有季节性特征,市场对导游服务的需求量也会出现明显的季节性起伏,这势必会引起导游服务供需关系的潮汐性波动,进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此,有必要探索导游执业资格分类管理办法,将导游分为“职业导游”和“兼职导游”两类,“职业导游”须与旅行社签订符合劳动法要求的劳动合同,全额缴纳各类险金;“兼职导游”属于第二职业,与旅行社建立临时聘用关系,同时可通过导游服务平台与自助游客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方案》提出“研究创新导游执业模式,推进导游执业改革”,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导游队伍的职业地位问题。
二是适度提高导游职业的准入门槛和执业标准,全面提升导游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导游资格准入制度改革要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从源头解决导游队伍素质问题。目前的导游资格考试门槛相对较低,导游队伍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导游的人文修养和专业素质是决定服务质量的关键性因素,只有适度提高导游职业的准入门槛和执业标准,才能够真正形成“以提供高质量服务赢得游客认可”的行业共识并实现职业发展目标。其次是有利于形成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的渠道。导游资格准入制度改革,要建立真正能够把高素质人才吸引和留在导游队伍中的政策性机制,比如探索采取高等院校旅游管理类本科毕业生可申请自然获得导游资格证、建立导游荣誉制度等措施,让导游成为一个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的职业。因此,《方案》中专门强调,“完善导游资格准入制度”,使“行业准入更加科学规范,导游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导游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导游队伍综合素质。计划性学习和系统性培训是持续提高导游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按年度发布导游综合素质和业务培训大纲及要求,由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分级实施、分工落实;特别是可根据旅游市场淡旺季变化节奏,建立“旺工淡学”培训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手段,实现导游培训的年度全覆盖。
四是完善导游队伍职业水平和荣誉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导游的职业认同感和获得感。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导游等级考评机制,使导游登记考评常态化,使每一位导游的职业进步都能够按节奏不间断进行,形成常态化的导游职业进步阶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金牌导游”和导游精英人才等的培养,在现有通过导游大赛产生“金牌导游”人选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通过项目制培养导游精英人才的机制,让有水平、讲诚信、贡献大的导游能够得到有与之匹配的社会荣誉和获得感。
五是完善导游队伍权益保护、自律和监管机制,为导游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导游行业组织建设的引导和监管,确保导游在导游协会中的主体地位,改变导游行业组织由旅行社管理人员“越庖代俎”的状况,使导游协会真正成为行业自律、方便执业、充分保障导游合法权益的“导游之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导游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和完善导游积分制、黑名单制等制度,逐步树立导游队伍素质高、重操守、讲信誉的职业形象。
总之,导游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旅游消费和美好生活的“服务使者”。我们要以《方案》实施为契机,科学设定导游执业资格准入门槛、加强监督管理、充分保障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导游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从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以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职业发展愿景,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特约评论员 王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