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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龙湾湿地(资料图片)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湿地保护法由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将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吉林湿地面积广阔,如何加强湿地保护更显重要。
在第26个“世界湿地日”即将到来之际,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吉林省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公布吉林省认定的第一批21处省级重要湿地。
目前,吉林省有国家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21处。省级重要湿地是指湿地在典型性、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经省政府同意并公布的湿地。
第一批21处省级重要湿地包括:通榆向海湿地、镇赉莫莫格湿地、松原查干湖湿地、乾安大布苏湿地、通化哈泥湿地、辉南龙湾湿地、农安波罗湖湿地、安图园池湿地、敦化黄泥河湿地、汪清上屯湿地、长白鸭绿江源湿地、辉南大椅山湿地、和龙海兰江源湿地、大安牛心套保湿地、长白泥粒河湿地、和龙泉水河湿地、八家子古洞河湿地、农安太平池湿地、敦化秋梨沟湿地、汪清嘎呀河湿地、白山珠宝河湿地。其中,向海、莫莫格、通化哈泥湿地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纳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通榆向海湿地(资料图片)
湿地类型较为丰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吉林省东部主要是长白山林区的森林沼泽湿地;中部主要是以江河湖泊为主的湖泊湿地;西部主要是松花江、嫩江流域为主的内陆河流及平原沼泽湿地。近年来,吉林省坚持以湿地全面保护为根本,以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加快构建湿地保护法治体系,逐步健全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持续完善湿地分级管理,科学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系统开展湿地监测和保护监管,提升湿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吉林省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东、中、西部湿地分批列入不同级别的湿地名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全省完善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松原查干湖湿地(资料图片)
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健全,保护与恢复工程纵深推进
吉林省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把区位重要、自然特征明显、保护价值较高、受威胁严重的湿地尽可能划建为保护区或湿地公园。2021年,吉林省新建长白间山峰、德惠大白水、梅河口帽沟、通化县朝阳等4个省级湿地公园。目前,吉林省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个,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8个,省级湿地保护区9个。全省已建立湿地公园36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23个,省级湿地公园13个。吉林省范围内初步形成了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多种保护方式构成的湿地保护体系。吉林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莫莫格、查干湖湿地开展退耕还湿工程建设,完成退耕还湿24000亩,有效恢复和扩大了湿地面积,保障了候鸟栖息地安全。在向海、波罗湖、大安牛心套保等重要湿地开展了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修复退化湿地1200公顷,实施生态补水3200万立方米。
镇赉莫莫格湿地(资料图片)
吉林省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增多
吉林中西部地区地域辽阔,湖、泡密布,湿地面积广阔。多年来,吉林省先后建立了多个湿地保护区,并实施了河湖连通、湿地引水等多项保护工程,有效保护了吉林中西部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珍稀濒危种群得到持续恢复与发展,白鹤、东方白鹳、天鹅、白头鹤等珍稀濒危湿地野生鸟类在吉林停歇觅食数量持续增长。去年进入10月份,吉林中西部各湿地保护区,陆续迎来大批候鸟,它们在广袤的湿地上,或飞翔,或觅食,或追逐……
全省湿地保护率由6年前的35%提高到47%。吉林省有湿地野生动物297种、湿地高等植物613种。湿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为湿地农业、生态旅游等湿地产业发展提供了基础。
(王帝元 魏静 赵日玲 图片由吉林省林草局宣传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