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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1日讯 3月10日,《日照市海上旅游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日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规定》分为总则、船舶安全管理、海上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景区与靠泊设施管理、监督管理与行业管理、应急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共五十三条。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海上旅游安全管理,确保海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适用范围为在本市管辖海域内借助船舶、海上游乐设施等开展观光娱乐、休闲海钓、体育经营等活动。
《规定》将着力解决游艇、休闲海钓渔船、海上体育经营船舶、海上游乐设施监管难题,从行业准入、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信用管理、部门监管等方面全面规范了海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对海上旅游涉及的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压紧压实了海上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对明确监管主体、厘清责任边界、提升海上旅游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保障和引领作用。(伍策 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