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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12.16”特大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案追缴文物移交仪式在河北省衡水市博物馆举行。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代表签署了文物移交协议,衡水市博物馆向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颁发了《文物移交证书》。
2020年,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衡水景县公安局,打掉一个跨多省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缴获战国、两汉、唐宋、明清等不同年代的青铜器、陶器、石器、瓷器等大批涉案文物41件(套),经河北博物院鉴定,其中包括国家二级珍贵文物5件、国家三级珍贵文物8件、一般文物28件(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衡水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衡水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12.16”案件追缴的错金铜剑、铜鼎等41件(套)涉案文物移交至衡水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此次移交的珍贵文物,不仅集中展示了衡水市打击文物犯罪、追缴文物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更充实和丰富了衡水市的文物馆藏,弥补了衡水市博物馆战国两汉时期青铜器类文物数量上的不足,为历史学术研究和文物交流展示提供了珍贵实物。
下一步,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衡水市公安部门将继续加强合作,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行动,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为文化衡水、平安衡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王凯东 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