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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艘快艇载着游客在微山湖上游览”的短视频引起了正在巡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山东省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的关注。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快手账号“微山湖渔家磊哥”发布了60余条有关招揽游客及游客就餐游览的短视频,包含“用镜头记录北方水乡传统捕鱼文化”“欢迎做客湖区渔家,体验渔民生活”等,以及“最具性价比的旅行,吃喝游玩人均百十元”“微山湖一日游”等包价旅游产品信息。
执法人员通过远程取证、实地调查、户籍查询等进行摸排、研判,最终确认短视频由在微山湖畔经营餐饮服务的刘某磊发布。经执法部门讨论研判,刘某磊以上行为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刘某磊对此予以承认。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刘某磊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的行政处罚。
自文化和旅游部开展在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济宁市依法加强对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巡查与监管,常态化巡查在线旅游经营者275余家次,罚款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在线旅游经营戴上“紧箍咒”。
据介绍,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旅游执法骨干集中进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检查,通过建立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巡查任务,全方位巡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执法人员通过搜索引擎及在线浏览等方式,对济宁市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进行巡查,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在线旅游市场“顽疾”问题的查处力度,依法建立在线旅游行业信用档案。对巡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部门协调、信息共享、数据分析、联合惩戒等手段,开展远程取证、现场取证、电子数据分析与认定等工作,依法依规固定违法证据,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张令伟 於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