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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李金枝)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65岁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收景区门票,可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各地应督促辖区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规定,切实保障相关群体的权益。
《通知》提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景区门票价格相关政策对接工作。要加强与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当地景区等级变动情况,在景区等级提升或下降的次月完成相关政策衔接工作。
《通知》明确,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报告制度,做好景区门票价格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景区门票价格的动态监管,适时分析景区门票价格变动情况。同时,各地每3年要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进行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不断完善福建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服务福建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