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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陶李)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强省建设。
《意见》明确,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动能,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让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人民群众感悟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享受美好生活、实现精神富有的重要载体,为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2个、度假区2个,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3个、街区10个,累计打造5A级旅游景区2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9个,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42个。75%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0%、60%。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1.1万亿元、占GDP比重13%,旅游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超11%。
《意见》提出,要擦亮文化和旅游融合金名片,打造文明之源和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生态文化旅游胜地、乡村休闲旅游首选地、演艺旅游最佳目的地、时尚文化旅游新高地;要优化融合发展布局,突出“一湾引领、三带串联、四路联动”,推动资源整合,坚持特色化发展;要促进产业融合升级,强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层次,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推动消费提档升级,推进旅游和交通融合发展;要打响“诗画浙江、活力浙江”品牌,实施省域品牌推介计划,提升国内知名度,扩大国际影响力;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推进经营模式和业态创新,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要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财税支持,实施绩效激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