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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徐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在行业类目、条目设置和表述规范等方面作出新规定,自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多种旅游产业新业态列入《目录》鼓励类。
《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3类目录组成,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比,此次修订对鼓励类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关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沉浸式体验、数字音乐、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等文化产业新业态和冰雪旅游、城市旅游、科技旅游、自驾游等旅游产业新业态列入《目录》鼓励类,有利于推动新型业态加速发展和传统业态提质升级,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社会资本流向,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目录》明确,鼓励旅游装备设备,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鼓励文化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海洋旅游、森林旅游、草原旅游、湿地旅游、湖泊旅游、冰雪旅游、红色旅游、城市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游乐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旅游信息等服务,鼓励智慧旅游、科技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自驾游、低空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及其他新兴旅游方式服务体系建设。